载誉退休!方正证券老将何亚刚;副总又辞!信达澳亚基金;接受训诫!渤海期货认错 20250511米兰体育- 米兰体育官方网站- 世界杯指定投注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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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8日,基于坚定看好中国资本市场发展前景,积极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东方证券发布了《关于筹划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2025年5月6日,东方证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基于对中国资本市场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A股股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回购股份数量: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2.5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3.5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1,852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截至本公告日期总股本的0.22%;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5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3.5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3,704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截至本公告日期总股本的0.44%。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东兴证券于2025年2月14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通知,财政部拟将其所持有的中国东方的股权全部划转至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汇金公司)。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国东方《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权变更事宜的通知》,中国东方于2025年5月6日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股权的批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正式批准本次股权变更。本次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东方的股权结构变更是按照政府批准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案执行,不会对公司治理及生产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划转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中国东方,实际控制人将由财政部变更为汇金公司。
2025年2月13日,广发证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A股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根据上述会议表决结果,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公司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全部15,242,153股A股股份,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5,242,153元;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上述事宜,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工商变更手续。2025年2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A股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本次回购15,242,153股A股股份已于2025年2月25日完成注销,总股本由7,621,087,664股变更为7,605,845,511股。公司近日已完成注销回购A股股份的注册资本减少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7,621,087,664元变更为人民币7,605,845,511元。《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已修订。
经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3月11日出具的《关于核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07号)核准,国金证券于2022年5月向共计7名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70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于2022年5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了股份登记托管手续。其中,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都产业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锁定期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李怡名、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锁定期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根据前述限售期安排,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本次非公开发行锁定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513,002,538股,将于2025年5月12日上市流通。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024,359,310股增至3,724,359,310股;2024年,公司回购股份11,799,800股并全部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总股本由3,724,359,310股减至3,712,559,510股。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配股、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根据相关规定,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非公开发行股份应当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2025年4月9日,国泰海通证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6.35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回购的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A股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截至2025年4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A股股份16,92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96%,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17.15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16.4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84,128,746.12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本次A股股份回购方案。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锦龙股份)于拟转让所持有的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山证券”)67.78%股权。预计交易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截至目前,本次交易已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预挂牌。预挂牌仅为信息预披露,目的在于征寻标的股权意向受让方。目前,公司已聘请了证券服务机构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开展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工作,受聘证券服务机构已展开相关工作。后续,公司将以不影响持续经营能力、不出现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业务的情形为前提,严格遵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坚持以《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基础,以审慎的态度综合考虑、视情况统筹推进本次交易,确保不出现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业务的情形。公司将在相关事项确定后,按规定履行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程序。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正在推进中,公司将在相关事项确定后,按规定履行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程序,将交易方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航产融)控股子公司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航投资)拟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航工业)转让所持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西飞)160,136,566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中航西飞总股本的5.76%)、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中航机载)22,677,248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中航机载总股本的0.47%)。上述股份受让方以现金方式支付对价。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不再直接持有中航西飞和中航机载的股份。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股票的每股净资产值、净资产收益率、合理的市盈率等因素合理确定,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4,066,610,041.58元。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中航工业董事会决议通过;尚需取得中航工业的批复;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查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能否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睿昂基因)于近日收到公司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通知函》。国泰海通作为承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原委派李勤女士和张晓博女士担任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间至2024年12月31日,但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余额为1,795.35万元,国泰海通将继续履行对公司剩余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的持续督导责任。因工作变动,张晓博女士不再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有序进行,国泰海通委派孙兴涛先生接替张晓博女士担任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责任。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李勤女士和孙兴涛先生。公司董事会对张晓博女士在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荣信文化)于近日收到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间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函》。中原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原委派的保荐代表人为刘哲先生和彤女士,现因刘哲先生工作变动不再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中原证券决定委派保荐代表人吴秉旭先生接替刘哲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彤女士和吴秉旭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公司董事会对刘哲先生在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锋龙股份)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机构,王继亮先生、肖霁娱先生为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法定持续督导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止,因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之原因,西南证券需要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公司于2025年5月6日收到西南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鉴于王继亮先生工作变动的原因,无法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西南证券委派邬江先生为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职责。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之后,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邬江先生和肖霁娱先生。公司董事会对王继亮先生在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荣亿精密)于近日收到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更换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通知》。获悉中德证券原委派的保荐代表人杨琛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无法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对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顺利进行,中德证券委派许靖女士接替杨琛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责任。本次保荐代表人更换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赵昱女士、许靖女士,持续督导期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会对杨琛先生在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本所现场督导发现,一是在询价基础上,发行人将是否购买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商品房作为选择供应商的重要因素之一,优先向购房供应商采购。报告期内,部分购房供应商是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涉及到购房供应商的部分订单采购价格并非招标最低报价。二是迪沙集团部分员工参与发行人部分采购定价谈判与招标流程审批,拥有发行人财务系统、流程系统管理权限或操作权限。常某娟曾担任迪沙集团总裁,自2022年6月起担任发行人副总经理,其后仍参与迪沙集团临床试验管理工作。上述事项反映出发行人业务及人员独立性方面存在瑕疵,也反映出发行人采购业务内控不规范。发行人未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7号——招股说明书》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等规定予以完整披露。
本所现场督导发现,一是在询价基础上,发行人将是否购买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商品房作为选择供应商的重要因素之一,优先向购房供应商采购。报告期内,部分购房供应商是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涉及到购房供应商的部分订单采购价格并非招标最低报价。二是迪沙集团部分员工参与发行人部分采购定价谈判与招标流程审批,拥有发行人财务系统、流程系统管理权限或操作权限。常某娟曾担任迪沙集团总裁,自2022年6月起担任发行人副总经理,其后仍参与迪沙集团临床试验管理工作。上述事项反映出发行人业务及人员独立性方面存在瑕疵,也反映出发行人采购业务内控不规范。发行人未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7号——招股说明书》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等规定予以完整披露。